鸿蒙云系统评价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宗旨原则】为促进买卖双方基于真实的交易作出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价,进而为其他消费者在购物决策过程中和商家在平台内经营过程中提供参考,根据《用户注册协议》和隐私政策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鸿蒙云平台所有消费者和商家。
第三条【效力级别】《用户注册协议》和隐私政策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有除外规定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第二章 评价内容

第四条【评价期限】消费者有权基于真实的交易,在订单完成后对交易产品、配送服务进行评价。
第五条【评价内容】评价包括“商品相符度”和“配送服务评价”;“商品评价”包括“评分等级”、“评论内容”和“文字评论”;“配送服务评价”包括“评分等级”和“评论内容”。
第六条【评价删除】鸿蒙系统暂不支持删除评价内容。

第三章 评价原则

第七条消费者知晓其评价将成为其他消费者对该商家与商品的重要判断依据,并承诺提交诚实有效的评价,不得发表如下内容:
1、包含违法、暴力相关的信息;
2、与交易商品无直接关系的评价;
3、仅包含纯数字、无规则字母、乱码、标点符号、表情等信息;
4、包含淫秽词语等相关信息的评价
5、包含人身攻击、恶意诋毁等过激言论的评价;
6、内容重复超过60%以上,无参考意义的评价;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用户注册协议》和隐私政策的评价。

第四章评价处理

第八条【评价处理原则】为了确保评价体系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真实性,鸿蒙云平台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对违规交易评价、恶意评价、不当评价、异常评价等破坏鸿蒙云平台信用评价体系、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恶意诋毁鸿蒙云平台内商家名誉等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第九条【评价逻辑调整】鸿蒙系统将根据需要调整评价的开放或计算逻辑。
第十条【违规评价】鸿蒙有权删除违规交易产生的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则中规定的发布违规信息、骗取他人财产、虚假交易信息等违规行为所涉及的订单对应的评价。
第十一条【恶意评价】如消费者、商家同行竞争者等评价人被发现以给予与事实不符的差评、负面评论等方式谋取额外财务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恶意评价行为,服务商可删除该违规评价。
第十二条【异常评价】服务商对排查到的异常评价作屏蔽、删除等处理。
第十三条【评价人处理】针对前述违规行为,除对产生的评价做相应处理外,服务商将视情形对评价人采取屏蔽评论内容、删除评价、限制评价、限制买家行为等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判定权】服务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中立的立场自行对相关评价之正当性、恶意与否进行判定。消费者认可服务商有权行使该判定权,且放弃因判定结果而向服务商提出任何行政投诉或者司法诉讼之权利。
第十五条【法律责任】评价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规则之规定,发布违法、侵权、违规评价信息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因此给鸿蒙云平台入驻商户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应负责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且不限于财产损失赔偿、名誉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等因维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生效时间】本规则自2019年01月01日生效